“你们很般配啊,得嘞,菜马来。”大妈笑呵呵的走了。
朱琳低着头,脸蛋红扑扑的。
张元初干咳了两声,歉意的说道:“不好意思,我也不知道那大妈这么...爱弹鸳鸯谱。”
“没关系。”朱琳摇了摇头,大概是觉得气氛有点尴尬,便岔开话题:“你说准备在生产队里养猪,应该会挺难的吧,养的多的话,很难保证每天会有充足的猪食。”
“你说的没错。”张元初从未觉得这时代养猪容易。
以蚂蚁河为中心的几十公里内,连一家养殖农场都没有。
除了很难获取养殖许可外,最大的问题便是养殖技术和猪食。
比方说乡民们在自家自留地养的猪,每日喂养的都是埋伏和少得可怜的残羹剩饭。
到了年底称,连一百五十斤都不到。
张元初就见过村长家养的猪,瘦不拉几的。
说真的,下乡收猪肉的人见了铁定会嫌弃的撇过头去。
平日里干的都是重活,吃的饭菜又本来就油水少,买肉肯定是越肥越好,瘦肉压根没人要。
百多斤的猪切出来的肥肉都不够称的,拉到市场去人都不带多瞧一眼。
而他办养殖场的话,同样的问题难度将会翻十几倍,或是几十倍。
“你懂养殖技术?”朱琳对眼前这个比自己还小一岁的大男孩感到好奇,别人下乡个把月,恐怕还跟在农民屁股后面学认庄家呢。
他倒好,都准备鼓捣起养猪来了。
明明都是从四九城来的中学生,应该是没接触过的啊。
“我说我懂,你信吗?”张元初笑着反问道。
“不太像,怎么看,都不像是骑猪少年。”朱琳俏皮的抿了抿嘴。
张元初不禁一愣。
哟呵,都会调笑他了。
随着话题的不断深入,两人慢慢变得熟络起来。
同时也让张元初知晓了,朱琳自幼就喜爱艺术,曾经学过舞蹈体操,本来是准备报考电影学院了的,结果大环境发生变化,转而成了来下乡插队的知青。
不多时,饭菜端了来,两人才稍微停下聊天的势头。
吃完饭付了钱准备离开,却不想又碰见了熟人。
张元初刚站起身,后背就被人撞了一下。
紧接着,一道熟悉的声音骂骂咧咧的喊道:“马德,谁啊,带没带眼睛?”
张元初回转身,看到的是一群喝得醉醺醺的少年,其中骂人的正是他所认识的:“棒梗,还真是你啊。”
怪不得觉得声音耳熟呢,敢情是许久不见的四合院盗圣啊。
“贾哥,这人是谁?”
“贾哥,他为什么叫你棒梗啊?”
“贾哥...”
啥玩意儿?
贾哥?
张元初挑了挑眉,没记错的话,水自流他们几个在的时候棒梗跟特么孙子似的。
水自流带着人一走,曾经的盗圣就开始飘起来了?
“可以啊棒梗,都混成贾哥了。”张元初嗤笑道。